当前位置:首页 > 测绘资质办理 > 正文内容

论文中涉及地图相关问题咨询

资质参谋3个月前 (03-13)测绘资质办理97

咨询:领导,您好!因目前论文发表涉及地图均需要审核获取审图号,贵单位就《标准地图服务网》提供的在线地图功能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问题有二:一、什么情况下,我不需要走审图程序?二、如果需要提交审图,我通过什么途径/网站提交,审图流程走完需要多长时间? 地图不能使用,严重影响结果的表达,故做出以上咨询,静候回复,谢谢。

回复:你好,感谢您对地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关于不需送审的情形:《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但是,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了三种不需要审核的情形。

二、关于地图送审:

1、依据《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根据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地图表示内容为以下情况的需送自然资源部审核:全国或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地图;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历史地图。地图内容主要表现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等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2、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继续开展地图审核委托工作的公告》,将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等省级行政区域内申请人送审的部分地图委托北京、吉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等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地图审核。

3、应在自然资源部审核的地图可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办理,具体路径为“门户网站的服务--网上办事--测绘--地图审核--在线办理”,同时提供服务指南,包括具体流程及要求等,也可咨询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电话为010-63880129。应由省级或设区的市进行审核的地图,请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理信息管理司)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资质参谋邹老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86950.com/index.php/post/83.html

分享给朋友:

“论文中涉及地图相关问题咨询” 的相关文章

《测绘通知》下车企与图商如何实现测绘数据“闭环”?

《测绘通知》第五条要求“确保智能网联汽车采集、收集的用于导航相关活动以及地图制作、更新的地理信息数据,直接传输至具备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接触”。值得注意,在自然资源部发布的2022版《通知》中曾强调不具备测绘资质的企业应“委托”图商开展测绘活动,但由于该规定中对于“...

涉密测绘成果会面临哪些更严格的要求?

根据《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关于加强自动驾驶地图生产测试与应用管理的通知》,针对因特定范围、精度、敏感地理位置而构成国家秘密的测绘数据,以及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应按照涉密测绘成果进行管理,并遵循特殊的合规要求。《测绘通知》第三条特别强调“强化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数据管理”,具体包括:未经...

如何看待众包采集的合规性?

尽管新通知的整体基调趋严,《测绘通知》亦提出了一些鼓励性举措,包括第七条提到“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车企、服务单位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数据众源采集、实时更新、在线分发、安全传输等安全合规技术路线”。关于众包采集的合法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2022年版《通知》第二条已明确“数据的收集、存储、传...

齐齐哈尔国维测绘有限公司测绘资质注销公示

经齐齐哈尔国维测绘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拟批准对该单位测绘资质予以注销。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2月25日—12月3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

2025年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办理条件、流程、痛点解析(测绘资质子项)

2025年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办理条件、流程、痛点解析(测绘资质子项)

您公司是不是经常接到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软件开发等等业务呢?这些项目可是离不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的!没有这个资质是接不了单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是主要涵盖了从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到处理,再到系统建设与软件开发的全过程,以及相关的监理活动。那么,测绘资质当中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