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测绘资质办理 > 正文内容

如何看待众包采集的合规性?

资质参谋1年前 (2024-12-17)测绘资质办理893

尽管新通知的整体基调趋严,《测绘通知》亦提出了一些鼓励性举措,包括第七条提到“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车企、服务单位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数据众源采集、实时更新、在线分发、安全传输等安全合规技术路线”

关于众包采集的合法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2022年版《通知》第二条已明确“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者大多为车企、服务商及部分智能驾驶软件提供商,仅获得辅助驾驶等服务的智能网联汽车驾乘人员,不属于有关测绘活动的行为人”,业界认为该条已实质上为众包采集的合法性提供了支撑,即车企、服务商、软件提供商等应作为测绘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驾乘人员如仅使用自动驾驶服务、不参与测绘数据处理,不属于测绘行为主体。本次《测绘通知》则进一步明确了对众包采集方式的鼓励态度,并支持企业探索合规技术方案。

在合规操作层面,《测绘通知》第五条实际上提供了合规开展众源采集的“红线标准”——“接触”标准。即针对量产车等众包车辆,为开展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更新等目的而收集测绘数据的过程中,应对车端采集数据的访问、传输等采取充分的权限管控和符合国密要求的加密措施,以确保无甲导资质的主体/个人无法接触数据。实践中,车端收集后以黑箱方式将车端硬件物理运送至图商,或在直接从车端在采取充分的加密措施的情况下传输至图商控制的服务器环境等,系比较常见的做法。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资质参谋邹老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86950.com/index.php/post/73.html

分享给朋友:

“如何看待众包采集的合规性?” 的相关文章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公开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申请测绘资质(甲级)增项主要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提交的测绘资质(甲级)增项:主要信息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300160。联系电话...

青海永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测绘资质办理主要信息公开

青海永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测绘资质办理主要信息公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青海永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义航房地产评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青海中研资源环境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自然资源部近年针对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有哪些监管文件?体现出怎样的监管趋势?

近几年,各地方监管机构在智能网联汽车涉测绘行为领域的监管文件出台比较频繁,但就测绘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其在该领域发布的文件寥寥可数,可谓“话少事大”,主要包括:2022年8月3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以下称“2022版《通知...

导航电子地图每次更新需要重新报送审图吗?

《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要求向社会公开地图前应报送测绘主管部门审核(以下称“审图”),根据目前的审图实践,从提交到获得审图号需要一定审核时间。然而,由于导航电子地图通常服务于实时导航甚至自动驾驶,相关街道、路况的变化意味着地图需要随之变化。如果每次地图发布前需重新报送审图,将直接影响地图的时效性,这...

齐齐哈尔国维测绘有限公司测绘资质注销公示

经齐齐哈尔国维测绘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拟批准对该单位测绘资质予以注销。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2月25日—12月3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

第四十二批申请测绘资质单位主要信息公开表(友谊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