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度交通部检测中心全年共抽查了17家企业的举升机产品,抽取样品22台,抽样合格率为40.9%,其中两柱举升机抽样合格率为40%、四柱举升机的抽样合格率为42.9%。主要质量问题是部分产品在钢丝绳或链条的安全系数、同步装置、电气系统保护装置、操作装置、下沉量、立柱倾斜量、安全标识等方面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显示,汽车举升机产品抽查合格率较低,特别是一些关键项指标存在不合格,应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企业未严格执行标准,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产品在原材料的选用及生产、安装工艺、包装、标志、贮存等方面不符合标准要求,个别企业低价中标后以降低产品质量换取经济效益。
为此,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工作.交通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标准设计、生产、安装,必须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建设、施工、使用等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进行交通产品的招投标,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监理单位要严格按标准做好监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防止一些企业低价中标后将不合格产品用于交通建设中,确保在交通建设和运输服务中使用合格产品,保证交通建设质量和交通运输安全、可靠。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在整改合格并经相关检测机构确认之前,其产品不得用于交通领域。有关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对于抽查合格率低的产品,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